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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防范风险维护权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06-06打印】【关闭

  近年来,随着研究所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工作的范围拓展、内容深化、竞争加剧,合作过程中如何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问题日益凸显。62日,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和资源化工研究部党支部联合主办的“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实务”专题培训会顺利举行,来自各研究部和管理支撑部门的科研管理骨干、知识产权专员等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特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资深法官仪军作为授课嘉宾,仪军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主任,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21年,参与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00余件,其中包括涉及辉瑞制药、百度公司、搜狐公司等的一大批在业内和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仪军讲授了科研单位在技术合作、成果转让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纠纷、其风险防范及应对举措,如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主要包括职务发明权属纠纷、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盗窃商业秘密申请专利等因侵权行为引发的专利权属纠纷等,仪军提醒在合同中对于新产生知识产权的权属做出明确约定,如遇纠纷注意诉讼时效为2年,以专利申请公开日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关于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对,仪军谈到专利的质量和有效性是维权的基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存有保留侵权证据的意识,并能够提出损害赔偿的证据。关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纠纷,仪军强调:1、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缔约能力和签约目的。2、要注意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防范,在开发过程中,由于需求经常调整,会导致开发方工作被动,出现先期开发成果不被接受的情况,因此,合同中应该明确此类问题的解决机制和费用承担,设立因需求调整而产生的方案变动、延迟开发的免责条款。 

  凡是科技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国家,无一不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创新的催化剂和发动机。2014年国家相继成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与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在新形势下为全面提升研究所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过程工程所将以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专家陪审、参与司法鉴定等多种形式与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起长效合作交流机制,助力过程工程所保护好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防范权属及侵权纠纷、积极维护自身利益与合法权益。 

  仪军法官授课 

  培训现场 

  (科技开发处、资源化工研究部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