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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工程所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1-06-22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科技部近日发布的《关于确定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等68家机构为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201号),中科院过程工程所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成为技术转移国家级服务平台。

近年来,针对技术转移过程的多样性和多变性,过程工程所通过完备职能体系,建设专业团队,打造多元网络,深化战略合作及创新机制体制等一系列措施使技术转移工作取得了空前成效。

为了强化技术成果储备,过程工程所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专人专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2009至2010年过程工程所共申请中国发明专利342项,申请国际专利19项,获批国际发明专利授权5项,获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58项,储备了丰富的技术转移资源。

为了拓展技术转移渠道,过程工程所本着以交流促合作的原则,两年来组织课题组出访考察134次,接待政企来访167次,数量可观的互访交流为研究所构建起全国性的合作网络,并以此确立了大量的合作关系。2009至2010年过程工程所与各地政府及企业共签订有效合同305份,覆盖全国大部区域,涉及金额2.14亿元,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近150亿元。

为了深化技术转移效果,过程工程所针对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共建了一批创新平台,截至2010年底累计共建平台43个,以此积极提升创新成果落户地方的示范效应和成功几率。

过程工程所在大力推进技术转移的同时,还积极探索成果孵化和技术转移模式,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支持科研人员面向产业化创新、筹建廊坊中试基地解决转移转化“瓶颈”、选派科技副职全面支持地方发展、举办 “高层论坛”凝练技术开发方向、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创新集群。这些举措契合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特点,使过程工程所的技术转移能够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对于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推动力。 

本次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既是对过程工程所技术转移工作的肯定,也对我所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过程工程所将及时总结发展经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遗余力地推动企业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带动产业升级。

(科技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