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使用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09-05-19打印】【关闭


关于我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使用的通知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蔓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院、科技部最近下发文件,提出科研单位应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
根据这一要求,我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向企业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开放服务,参加区域仪器中心http://face.issas.ac.cn/apparatus5/http://face.issas.ac.cn/apparatus1/的仪器应向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免费提供分析测试服务。
请课题组积极接收企业样品,参加区域仪器中心的仪器管理员及时应答网上预约,提供良好服务。对于网上有记录的测试服务,院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请与我院北京分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田昊江联系,
  电话:010-82628024  Email
hjtian@cashq.ac.cn

附件1:科学技术部文件
附件2:院文件
附件3:致仪器管理员